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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1999年8月31日在湖南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必备条款
1 章程指引
2 1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30000400000198. 第三条 公司于2000年9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发行字[2000]128 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并于2000年10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 开发行的股份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 内资股. 章程指引
3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英文名称:CHANGSHA ZOOMLION HEAVY INDU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必备条款
2 章程指引
4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 邮政编码:410013
电话:0731-88923908 传真:0731-88923904 必备条款
3 章程指引
5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 必备条款
5 章程指引
7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必备条款
4 章程指引
8 2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 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章程指引
9 第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 并经有权审批部门批准,待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 股(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联 交所 )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原 公司章程及其修订自动失效.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可以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本章程 的规定向指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章程指引
10 必备条款
6、
7 第十条 公司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章程指引
11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 必备条款
8 公司法
15 3 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 优化经营管理,以质量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 目的,确保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 必备条款
9 章程指引
12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开发、生产、 销售工程机械、环卫机械、 汽车起重机及其专用底盘、 消防车辆及其专用底盘、其它机械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 料、光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并提供租赁、售后技术服 务;
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不含硅酮胶) 、 工程专用车辆 (不 含乘用车)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 化工原料、化工产品;
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 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房地产业投资. 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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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在任何时候设置普通股.公司根据需 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 类的股份. 必备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