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4-11-11 |
一、合同签署概况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建设城市污泥处置项目的议案》 , 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岭污水处理") 投资建设城市污泥处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投资建设城市污泥处置项目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17-028).鹤岭污水处理于2019年3月4日在湘潭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举办的湘潭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特许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会上, 成功中 标.2019年3月22日,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授权,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鹤岭 污水处理签署了《污泥处置特许经营合同》. 本次特许经营合同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号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湘潭市城市两区(岳塘区、雨湖区)污水处理厂污 泥处置.
2、特许经营权范围:鹤岭污水处理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享有污泥处置特许经 营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对企业相关设施的拥有、管理、运营、维护和更新等权利,在提供合格服务后获取合理服务费用等权利.
3、特许经营规模:设计日处理污泥
150 吨.
4、特许经营期限:除非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提前终止,项目特许经营期应为
30 年,即自
2019 年4月1日至
2049 年3月31 日止.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在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情况下,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污泥处置特许经 营权.
5、污泥处置服务的结算价格原则上每三年核定一次,若遇乙方根据相关部 门要求进行重大新建、改扩建工程,核定期可短于三年.
6、污泥处置服务费价格测算核定的基本方法采用成本加成法.根据《关于 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计投资[2002]1591 号)及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核定污泥处置合理的投资回报率为 9%.特许 经营期限内,该投资回报率不变,除非今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政策另有规 定.
7、污泥处置结算价格的核定:污泥处置结算正式价格以甲方会同政府相关 职能部门依法核定为准.在污泥处置结算正式价格核定之前,双方同意自合同签 订开始按政府暂定价即中标价格
270 元/吨计费.
8、污泥处置服务费用的支付:污泥处置服务费用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甲方 委托市财政局按照经甲方核定的污泥处置服务费用于每两个月之后的
10 个工作 日内支付乙方污泥处置服务费.市政府或授权单位有权对支付凭证、支付程序和 支付结果进行核查,并有权对明显不合理的支付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