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4-11-11 |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于2016 年12 月25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关联方香港生力锑业化工有限公司签署
812 吨锑产品销售协议事宜 的议案》 . 由于对信息披露未能准确把握, 未及时就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现公司将该上述事项予以补充披露.公司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 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1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