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4-11-16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3月1日实施) ;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修改本;
(8)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3.29 修订);
;
(9) 《关于印发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 [2010]247 号;
(10) 《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 (渝府发〔2016〕19 号) ;
(11) 《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 (渝 府发)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部分地表水域功能类别的通知》 (渝环发[2009]110 号) ;
(12) 《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 (渝府发[2002]83 号) ;
(13)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修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 整方案的通知》 (渝环发[2007]78 号) ;
(14)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 知》 (渝办发[2007]286 号) ;
(15) 《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4]178 号) ;
(16)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 (渝环发[2015]45 号) ;
汽车、摩托车铝制散热器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3 (17)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 知》 (渝环发[2012]26 号) . 2.2 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 . (3)国家环保总局,环监[2000]38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 测方法(试行) 》 (参照) ;
2.3 工程资料及批复文件 (1) 《汽车、摩托车铝制散热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渝(津)环准[2017]106 号;
(3)其他与项目有关资料文件. 汽车、摩托车铝制散热器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4 3 项目建设概况 3.1 工程地理位置及平面布局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 区金源路
24 号润万标准厂房.本项目租 用已建标准厂房
1 幢2楼作为生产厂房.在厂房内布置制芯区、芯体组件装配区、钎 焊区、检漏区、总装配区、配件库房、成品库房及车间办公室. 根据现场勘察,项目东南侧布置为办公室,东侧布置为制芯区,南侧布置为钎焊 区,中部布置为装配区,北侧布置为库房和备用生产区,西侧布置为半成品和成品库 房. 项目总平面布局见附图 2. 3.2 企业建设内容 根据《汽车、摩托车铝制散热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购买珞璜工业 园B区金源路
24 号润万标准厂房内已建标准厂房及附属用房共计 1400m2 用于建设本 项目,生产厂房主要设置制带区、芯体组件装配区、钎焊区、检漏区、总装配区、配 件库房、成品库房及车间办公室等,年产
60 万套各类型汽车、摩托车散热器. 项目环评及批复中确定的建设内容组成见表 3-1. 表3-1 项目环评建设内容一览表 类别 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体 工程 生产厂房生产区 生产厂区主要主要布置有制带区、芯体组件装配区、钎焊区、检漏区、 总装配区、配件库房、成品库房及车间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