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4-11-18 |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方广东粤电发能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关联方广东 粤电发能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流动资金需求, 公司拟于向关联方广东粤电财务有限 公司申请最高额度为
1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信期限为
1 年,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广东 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要求, 本次授信额度由公司股东广东粤电发能投资有限公司 按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72.188%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7218.80 万元,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 年;
并由我公司就上述贷 款1亿元担保事项向股东发能公司提供足额资产抵押反担保, 反担保总金额不超 过7218.80 万元,保证期限为发能公司为我公司贷款
1 亿元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
2 年.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系公司股东自愿和正常担保行为,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 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 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36 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1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