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4-11-19 |
201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15 年6月4日发出通知, 并于
2015 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11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湖南珠江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 .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广州市广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广隆房地产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隆公司" ) 以现金方式增资人民币 3,000 万元.此次增资后,广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 币16,217.2987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广州市广隆房地产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 618-620 号府前大厦 A 座6楼自编号
602、
603 室 法定代表人:罗晓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叁仟贰佰壹拾柒万贰仟九佰捌拾柒元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房屋租赁.
2 经营状况: 截至
2015 年3月31 日, 广隆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4,834.24 万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24,521.83 万元;
2015 年1-3 月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 10,775.84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2,735.5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此次增资可以充实广隆公司资本金, 优化资产结构, 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实力, 确保项目的滚动开发,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和不断壮大.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