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4-11-21 |
(二)合作方式
1、投资金额、期限及持股比例 国开发展基金以现金 0.43 亿元对阜康能源进行增资,以现金
2 亿元对新疆 富丽达进行增资, 以现金 1.5 亿元对托克逊能化进行增资, 增资款均一次性缴付. 本次增资完成后阜康能源、新疆富丽达、托克逊能化股权结构如下: (1)本次增资完成后阜康能源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 增资前认缴 出资额 本次增 资额 增资后认 缴出资额 增资后持股 比例(%)
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 102,150
0 102,150 45.54
2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 117,850
0 117,850 52.54
3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 公司
0 4,300 4,300 1.92 合计 220,000 4,300 224,300 100.00 (2)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疆富丽达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 增资前认缴 出资额 本次增 资额 增资后认缴 出资额 增资后持股 比例(%)
1 新疆中泰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122,448.9796
0 122,448.9796 85.96
2 国开发展基金有 限公司
0 20,000 20,000 14.04 合计 122,448.9796 20,000 142,448.9796 100.00 (3)本次增资完成后托克逊能化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 增资前认缴 出资额 本次增 资额 增资后认缴 出资额 增资后持股 比例(%)
1 新疆中泰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125,000
0 125,000 89.29
2 国开发展基金有 限公司
0 15,000 15,000 10.71 合计 125,000 15,000 140,000 100.00
2、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投资收益 在投资期限内,阜康能源、新疆富丽达、托克逊能化每年向国开发展基金支 付平均年化收益率最高不超过 1.2%的投资收益,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实现.如 果阜康能源、 新疆富丽达、 托克逊能化未分红或国开发展基金每一年度实际获得 的投资收益率低于 1.2%,中泰化学应以可行且合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回购 溢价等)予以补足,以确保其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
3、投后管理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不向阜康能源、新疆富丽达、托克逊能化委派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投资回购 国开发展基金有权要求中泰化学按照约定的回购计划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 有的阜康能源、 新疆富丽达、 托克逊能化股权, 并在规定的回购交割日之前及时、 足额支付股权回购价款.具体情况如下: 国开发展基金持有阜康能源的股权, 中泰化学计划在
2018 年、
2020 年、
2022 年、2024 年、2026 年、2028 年分别回购 15%、20%、20%、20%、20%、5%, 受让价格按照国开发展基金实际投资额,原价回购,股权回购对价分别为
645 万元、860 万元、860 万元、860 万元、860 万元、215 万元. 国开发展基金持有新疆富丽达的股权,中泰化学计划在
2018 年、2020 年、
2022 年、2024 年、2026 年、2028 年分别回购 15%、20%、20%、20%、20%、 5%,受让价格按照国开发展基金实际投资额,原价回购,股权回购对价分别为 3,000 万元、4,000 万元、4,000 万元、4,000 万元、4,000 万元、1,000 万元. 国开发展基金持有托克逊能化的股权,中泰化学计划在
2019 年、2021 年、
2023 年、2025 年、2027 年、2028 年分别回购 15%、20%、20%、20%、20%、 5%,受让价格按照国开发展基金实际投资额,原价回购,股权回购对价分别为 2,250 万元、3,000 万元、3,000 万元、3,000 万元、3,000 万元、750 万元. 公司若选择提前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阜康能源、新疆富丽达、托克逊能 化部分或全部股权, 回购价格不得低于上述金额,并且至少应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