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4-11-24 |
(如为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供应商授权代表的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 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备注:上述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每页加盖公司公章.采购代 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 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下午17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上午10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5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月日上午10时00分 十
一、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5楼 十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和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sggzy.ss.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招 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 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加盖单位公 章的文本形式现场提交,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 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
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公示期为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 十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和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城市管理局大塘分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人:吴小姐、莫先生
电话:0757-87290770
电话:0757-63921090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1)项目概述 大塘镇空气自动监测站投入运行近十年,部分设备已老化,为确保空气自己监测站正常工作,需要 对站房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增加防雷设施、不间断电源、站房密封性改造等,以及对 SO
2、NOX、PM2.5 等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进行升改造. (2)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化学发光法 NO-NO2-NOX 分析仪
1 套2荧光法 SO2 分析仪
1 套3红外吸收法 CO 分析仪
1 套4紫外光度法 O3 分析仪
1 套5β射线法 PM10 颗粒物监测仪
1 套6β射线法 PM2.5 颗粒物监测仪
1 套7动态校准仪
1 套8零气发生器
1 套9气象六参数
1 套10 一年耗材
1 套11 环境空气质量数据采集及传输应用软件(子站端)
1 套12 站房改造及防雷设备
1 套13 采用总管
1 项(3)设备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NO-NO2-Nox 分析仪:
1、分析方法:化学发光法;
2、量程:0-10,20,50,100,200ppb 或更多可选量程,具有量程自动切换功能;
3、零点噪声:≤0.2ppb RMS;
4、最低检测限:≤0.4p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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