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4-11-26 |
3 C 於紧接及紧随本公司发行及配发超额配发股份完成前后的本公司股权架构如下: 紧接配发及发行超额配发股份前紧随配发及发行超额配发股份后占本公司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已发行股本股东类别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内资股股东内资股1,300,000,000 75.00% 1,300,000,000 73.8% H股持有人H股 433,334,000 25.00% 461,383,500 26.2% 合计1,733,334,000 100.00% 1,761,383,500 100.00% 发行超额配发股份的额外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22.6 百万港元(经 扣除与行使超额配股权有关的佣金、交易徵费与交易费) 将由本公司用於招股章程「未 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 一节所载的用途. 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根燃酃嬖虻9(2)条,本公司进一步宣布,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已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七日(即 递交香港公开发售认购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 结束. 稳定价格经办人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於稳定价格期间内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1) 在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共65,000,000 股H股,相当於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15.0%;
(2) 以每股H股4.46港元的价格(不 包括1.0% 经纪佣金、0.0027% 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连续在市场购买合共36,950,500 股H股,相当於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约8.53%;
及(3) 联席代表(代 表国际包销商)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以发售价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涉及28,049,500股股份,相当於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约6.47%) ,以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 C
4 C 紧随发行及配发超额配发股份后,本公司将继续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8.08(1)(a)条及(b) 条项下的公众持股量规定,即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至少25% 须一直由公众人士持有. 承董事会命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李宝忠香港,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李宝忠先生、商金峰先生、刘淑珍女士及刘永建先生;
非执行董事为李宝元先生及曹清社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肖绪文先生、申丽凤女士、陈欣女士及陈毅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