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4-11-27 |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 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恒利达" )于2019年3月21日收到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 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证书编号:GR201832005417;
发证时间:2018年11月30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 响水恒利达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三年内 (2018年、
2019 年和2020年) 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 由于2018年度响水恒利达已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因此本次响水恒利达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 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3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