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4-11-27 |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8月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8月25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举行,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6 人, 实到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 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与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 所持有的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效率,聚集优势资源提 升整体运营效益,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 实业 )所持有的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的股权,收购价格为1,528万元. 鉴于本次交易对方兴业实业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本公司持有其19%的股权) , 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沈S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并与其他实际 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赵唯
一、姚建林、金力)进行了 回避表决程序. 具体见公司于
2016 年8月27 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江苏兴业实业有 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四、 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江苏兴业实 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效率,聚集优势资源提 升整体运营效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江苏兴 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实业 )所持有的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3%的股 权,收购价格为909万元. 鉴于本次交易对方兴业实业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本公司持有其19%的股权) , 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沈S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并与其他实际 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赵唯
一、姚建林、金力)进行了 回避表决程序. 具体见公司于
2016 年8月27 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江苏 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事务管理制度(初稿) 》的议案 具体见公司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