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4-11-27 |
塑胶材料及塑料粒子销售;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其年销售额与上述 橡胶、轮胎及塑料原料生产企业差异较大,故上市公司及国内宏观数据相关数 据不具有可比性.同时由于公开市场数据中上市公司数据基数大且金额大,导 致公开市场数据中三类市场综合数据较大,故公开市场数据中三类市场综合数 据也不具有可比性. 昆山恒光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情况如下:2014年公司营业总 收入12,938.78万元,2015年营业总收入15,481.98万元,两年合计28,420.76万元. 昆山恒光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两个完整会计年度(2014年、2015年) 的营业收入之和,高于公开市场数据中新三板行业平均营业收入水平、区域股 权市场行业平均营业收入水平以及细分行业的行业平均营业收入水平,故符合 报告期两个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高于同期行业平均水平 的挂牌条件. (4) 若属于非科技创新类公司且最近两年及一期持续亏损, 请论证说明 最近两 年营业收入是否持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 50% ;
公司
2014 年、
2015 年及
2016 年1-4 月份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29,387,800.54 元、154,819,821.80 元和 45,566,691.15 元.公司虽为非科技创新类公司,但不存 在持续亏损情况,无需满足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是否持续增长,且年均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