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4-11-28 |
一、程序性.
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 关资料, 并在充分了解公司本次交易的背景信息前提下,针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必 要的沟通,该议案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同时,1 名关联董事王平对本议案进 行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公平性.我们认为,本次提交审议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苏州乐园发展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依据了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