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4-11-30 |
1 名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 2. 通过博士资格认定的学生,直接录取为当年的博士研究生. 八八八
八、 、 、 、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 1.内容:硕博连读培养方案的课程学习计划由硕士研究生课程 学习和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两部分组成. 2.时限: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科,其硕士研究生课程必须 在1学年内全部完成,博士研究生课程在
1 个学期内完成. 九九九
九、 、 、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 1.选题: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应该在其报考的博士导师 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并在 第5学期结束前完成博士开题报告.自开题报告后的一年左右进行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2.对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及其它要求详见《北京工 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 《北京工业大学对研究生在 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 . 3.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2.5 年,其时间从完成开题报告算起. 十十十
十、 、 、 、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 ―
5 ― 各学科制定本学科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由院学位 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经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校学位评定 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十一 十一 十一 十
一、 、 、 、学籍管理和待遇 学籍管理和待遇 学籍管理和待遇 学籍管理和待遇 1.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后,即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从第 二学年第一学期起按博士生管理,接受博士生导师指导,从第三学 年起享受博士生待遇(博士生助学金享受期最长为四年) . 2. 硕博连读研究生通过博士资格认定后, 原则上不再为转为硕 士研究生培养,不再为其办理硕士研究生毕业及派遣手续. 3. 在博士培养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中断博士学业, 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但必须 在第八个学期内完成全部学业,且从申请批准到硕士毕业不得少于 一学年. 十二 十二 十二 十
二、 、 、 、毕业与学位授予 毕业与学位授予 毕业与学位授予 毕业与学位授予 1. 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 按培养计划完成全部学业, 且通过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可毕业并授予 博士学位;
2. 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其博士学位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 水平,但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可授予硕士学位.但学籍只能按博士 结业或肄业处理. 3. 若在培养过程中,认为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后可按硕士 ―
6 ― 研究生培养. 但必须在第八个学期结束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业, 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可按硕士毕业并授予硕士学位. 否则,按硕士结业或肄业办理离校手续. 十三 十三 十三 十
三、 、 、 、附则 附则 附则 附则 本暂行规定从
2012 年1月起执行. 原 《北京工业大学关于招收、 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本暂行规定有关条款 若与国家当年的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当年的国家文件和学校的 补充规定为准. 本暂行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北京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 年12 月9日印发 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