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4-12-01 |
四、评估基准日 为使得评估基准日与拟进行的经济行为和评估工作日接近,确定以
2007 年10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五、评估原则 本次评估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独立操作,不受被评资产 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 本次评估同时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及持续有效使用原则、替代性原则和 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性原则.
六、评估依据
(一) 主要法律法规 1. 国务院
1991 年11 月16 日91 号令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
2.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资办发[1992]36 号文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 理办法施行细则》 ;
3.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中评协(1996)03 号文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试行)》 ;
4. 财政部财评字[1999]91 号文印发的《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 规定》 ;
5.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102 号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 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6. 财政部财企[2001]80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的通知;
7. 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 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 ;
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05]第12 号令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 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01);
江苏省人民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颁布 的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
10. 《公司法》 、 《土地管理法》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合同法》 、税法、企业会计准则、行业会计制度及其他会计法规和制度、部门规章等.
(二) 经济行为文件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三) 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1. 与资产及权利的取得及使用有关的经济合同、协议、资金拨付证明(凭证)、 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2.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车辆行驶证、发票等权属证明;
3. 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四) 取价标准 1. 泰兴市房地产价格信息资料;
2.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 ;
3. 建设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物耐用年限标准及《有关城镇房屋新旧程度 (成新)评定暂行办法》等;
4. 相关工程的工程决算/有关工程原始资料、竣工决算资料、工程承包合同、 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询价记录;
5.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7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 《中国机电产品出厂价格目录》 、 《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 、 《全国汽车报价及评估》 、 《精实商情》及其他市场价格 资料、询价记录;
6. 大型设备的购货合同、发票、付款凭证;
有关设备的近期检测、维修、保养 报告;
向生产厂家或及其代理商询价记录;
7. 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价表及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