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4-12-01 |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布 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 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严格固废收集、暂存和处置.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做好 "三防"措施.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脱脂沉渣、漆渣、絮凝沉淀污泥、废机油及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 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废边角料外售;
废塑粉、无铬钝化沉渣及 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严格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 巨森产业园已建事故应急池(500m
3 ) ;
落实分区防渗,喷漆房、 流平室、表面前处理池、危废暂存间、化工材料堆放区域、污水 处理设施、传动装置润滑油喷雾工位及液压设备等区域重点防 渗;
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六)严格卫生防护距离.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 卫生防护距离,该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医院、学校 及食品企业等环境敏感点.
六、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 --
5 -- 关管理规定要求, 申领排污许可证, 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设施进行验收.
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 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 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 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
5 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邛崃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 作. 邛崃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12 月5日--
6 -- 抄送: 邛崃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邛崃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12 月5日印发 (共印
3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