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4-12-03 |
4、取消参展 若取消参展,参展企业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主办单位.如果距开展时间不足
60 天提出,主办方将扣除 50%的展位费作为赔 偿金,如果距开展前不足
45 天提出,全部展位费用不再退还.
5、展位设计 参展企业应按主办方的有关安全、环保规定设计装修展位,对不符合整体形象及大会安全搭建要求方案,主办方有权否决并要 求参展企业进行更改.
6、展会日期和地址的变更 主办方保留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变更展会日期和地点的权利.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展会的延迟或取消, 主办方将视具 体情况将已收到的参展费用部分或全额退还给参展企业. 对因上述原因而给参展企业带来的其他损失, 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保险 主办方将对展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参展企业应根据需要为其参展展品自行投保,并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和展品,主办方对展 品或个人物品的丢失、损坏等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8、消防 所有展品和展具都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符合北京市消防局的安全规定.
9、拒绝进入 主办方保留根据展会的要求和规定拒绝任何人进入展览场地的权利.
10、补充条款 主办方保留制定并发布补充条款的权利.所有补充条款将作为本参展条款的一部分,并对参展企业有约束力.
11、协议中止 参展企业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主办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1.1 逾期未付清全额参展费用. 11.2 未经主办方书面许可转租和转让展位. 11.3 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妨碍展会正常运行的行为.
12、解释 本参展条款的解释权归主办方. 申请参展企业的报名生效后,主办方将根据具体情况为企业安排展位.当企业交付预定金之后,将会收到《参展商手册》 ,内 容包括展会相关规定及会刊、广告、买家邀请、运输、搭建、住宿等服务说明.参展企业可根据需求,选择相关服务项目, 制定企业整体参展计划,并根据展会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参展事宜的安排. 参展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