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8-02 |
一、合同概况
(一)合同基本情况 湖南宏福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与实友化工 (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友化工" )于近日成功签署了《锅炉 2* 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尾气脱硫除尘改造项目合同》 、 《锅炉 2* 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尾气脱硝改造项目合同》 .
现将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1.合同项目名称:锅炉 2* 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尾气脱硫除尘 改造、脱硝改造项目 2.委托方(业主方) :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 3.合同编号:SY-W-CG-A
1805081、SY-W-CG-A1805082 4.合同总计金额:14,750,000.00 元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 、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签订属于公 司日常经营行为,无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同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该合同的生效不需要经过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17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合同相对方: 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 住址:江苏仪征市扬州化学工业园区中央大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 郑永耀 注册资本: 6,423.70 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84950871T 经营范围:生产丙烯、石油气[液化的]、甲基叔丁基醚、硫璜、 苯酚、丙酮、焦油、异丙(基)苯;
苯的生产装置处于筹建中(领取 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
生产干气、轻质燃料油、船用燃料油、混合芳 烃、精制重芳烃、轻馏分油、石脑油;
从事石油产品、化工产品(危 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需前置审批的除外) 、燃料油、重质油、沥青、热拌用沥青再生剂、碳九的批发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 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 粗白油(白油)生产、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同签署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系公司与实友化工通过多轮商务谈判,双方在自愿、平等 的基础上签定, 同时说明实友化工对公司技术实力及工程服务能力的 认可.合同履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与口碑具有重大意义,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市场拓展均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 力.
四、风险提示情况 公司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因项目开展过程中不确定性 因素无法避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7 《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锅炉 2* 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尾 气脱硫除尘改造项目合同》 . 《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锅炉 2* 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尾 气脱硝改造项目合同》 . 特此公告! 湖南宏福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5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