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4-12-06 |
IB 债券简称:15 通高新债 127288.SH
15 通高新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公司关于不能按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2015 年10 月19 日发行
13 亿元企业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简称:15 通高新债,债券代码: 1580240.IB;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简称:15 通高新,债券代码:127288.SH) ,当 前余额
13 亿元,票面利率 5.00%,债券期限
7 年期.本期债券设置有本金提前 偿还条款,分别于本期债券的第
3、第
4、第
5、第6和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偿还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20%, 最后五年本金随利息的支付一起兑付. 年度付息款项 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因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可能无法按时于
2017 年4月30 日之前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 敬请投资者保持密切关注公司可能存在 的相关合规性风险, 本公司承诺不存在影响债券偿付本息能力的情形和风险,由 于无法按时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对投资者所造成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系《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公司关于不能按期披露
2016 年 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的盖章页)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公司
2017 年4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