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4-12-07 |
电话:13961495528 传真:/ 邮编:213200 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桂花路
16 号 编制单位: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电话:0519―88163870 传真:0519―88163870 邮编:213000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
47 号24 栋、26 栋、27 栋1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常州金伟塑料编织袋厂改建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常州金伟塑料编织袋厂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建设地点 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桂花路
16 号 主要产品名称 塑料编织袋 设计生产能力
2000 吨/年 实际生产能力
2000 吨/年 建设项目环评 时间
2018 年7月11 日 开工日期
2018 年12 月 调试时间
2019 年2月现场监测时间
2019 年3月7日~8 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江苏方正环保设计研 究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50 环保投资 总概算(万元)
30 比例 60% 实际总投资 (万元)
50 实际环保投资 (万元)
30 比例 60%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4月);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7月16 日);
3、《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局, 苏环管〔97〕122 号);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公告
2018 年第
9 号,2018 年5月15 日);
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
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 (苏环办〔2015〕256 号);
7、《常州金伟塑料编织袋厂改建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 年7月11 日);
2 续表一 验收监测依据
8、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常州金伟塑料编织袋厂改建塑料编织袋生产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常钟环审〔2018〕120 号,2018 年11 月5日);
9、《常州金伟塑料编织袋厂改建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验收监测方案》 (2018)环检(方)字第(490)号,2018 年12 月);
10、常州金伟塑料编织袋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1、废水 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 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要求,具体标准值见表 1-1. 表1-1 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值除外) 污染物 限值 参照标准 pH值(无量纲) 6.5~9.5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 准》(GB/T31962-2015)表1中 B等级要求 化学需氧量 ≤500 悬浮物 ≤400 氨氮 ≤45 总磷 ≤8 动植物油 ≤100
2、废气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VOCs 废气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 《工业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塑料制品制 造、热熔注塑等工艺"及"印刷及包装印刷中平板印刷"中要求,无组织 执行表
5 标准, 详见表 1-2;
食堂油烟废气执行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标准,详见表 1-3. 表1-2 废气排放标准 污染物 名称 限值 标准来源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 排气 筒高 度(m) 排放 速率 (kg/h) 无组织排 放监控浓 度限值 (mg/m3 ) VO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