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4-12-09 |
10 名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 司现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为拓宽融资渠道,解决技改资金缺口,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 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曲轴")使用部分生产设备与平安国际融资 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国际天津")、平安国际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安国际")、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君创国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11 月23 日,金鸿曲轴与平安国际天津签署了《售后回租赁 合同》.其中:租赁成本为 2,353 万元(含保证金
353 万元),租赁期间 为36 个月;
租金总额为 2,554.53 万元,分12 期支付;
涉及的资产原值为 2,682.28 万元.
2、2018 年1月9日,金鸿曲轴与君创国际签署了《融资回租合同》. 其中:租赁成本为 2,000 万元(含保证金
320 万元),租赁期间为
36 个月;
租金总额为 2,108.76 万元, 分12 期支付;
涉及的资产原值为 2,263.94 万元.
3、2018 年1月9日,金鸿曲轴与君创国际签署了《融资回租合同》. 其中:租赁成本为 2,000 万元(含保证金
320 万元),租赁期间为
36 个月;
租金总额为 2,108.76 万元, 分12 期支付;
涉及的资产原值为 2,105.40 万元.
4、
2018 年1月26 日, 金鸿曲轴与平安国际签署了 《售后回租赁合同》 , 其中:租赁成本为 2,578.00 万元(含保证金
464 万元),租赁期间为
36 个1月;
租金总额为 2,798.80 万元,分12 期支付;
涉及的资产原值为 3,391.81 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 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 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 应数额;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 现金的业务范围,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上述交易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无直接关系,交易涉及的资产不存在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 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的情形,在计算本次 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计算范围.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