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4-12-11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 235,907,501.92 392,106,416.17 -39.84%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现金分红及募集资 金投入所致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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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以公允价值变动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7,890,360.31 -100.00% 系报告期东睦投资公司出售股票所致 其他应收款 51,215,645.18 29,067,966.11 76.19% 主要系报告期东睦科达及森腾电子处 置资产暂未收回处置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42,946,560.14 156,926,730.00 -72.63% 主要系报告期收回到期理财产品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157,216,950.83 115,680,512.45 35.91% 主要系报告期确认东睦嘉恒投资收益 所致 在建工程 274,637,547.91 204,147,785.59 34.53% 主要系安装设备投入及长春新材料新 厂房建设投入所致 预收款项 5,553,659.69 9,014,645.03 -38.39% 主要系报告期预收产品销售款减少所 致 股本 645,794,521.00 436,347,649.00 48.00% 系报告期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库存股 62,710,900.00 124,643,000.00 -49.69% 系报告期第二期及第三期股权激励解 禁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 1,499,751,738.591,297,448,870.36 15.59%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品逐步量产、产品深 加工以及软磁市场开拓所致 营业成本 1,002,888,709.34 845,231,576.93 18.65% 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导致成 本相应增加、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主要 原辅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管理费用 109,675,083.47 87,990,270.01 24.64% 主要系报告期股权激励费用增加以及 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3,633,392.91 -465,343.24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汇兑收益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624,171.69 -1,327,251.34 不适用 系东睦投资报告期出售股票所致 投资收益 40,927,929.23 -2,557,519.97 不适用 系报告期确认东睦嘉恒投资收益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 -64,721.75 28,382,649.75 -100.23% 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嵩江东路地块拆 迁补偿款所致 其他收益 14,647,146.53 7,947,975.83 84.29% 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多所 致 营业外支出 719,890.22 1,781,041.89 -59.58% 主要系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毁损报废较 多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 248,977,786.36 209,904,503.63 18.61% 主要系报告期新品量产、软磁材料市场 开拓、精益生产持续深入推广使公司内 部管理和子公司整合效果得以体现以 及确认东睦嘉恒投资收益所致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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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现金流量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7,467,157.86 -290,768,845.46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收回到期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金流 量净额 -262,541,056.53 130,841,831.31 -300.66% 主要系报告期分配股利较多及上年同 期收到股权激励款项和东睦嘉恒借款 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此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要求企业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 其他收益 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 该项目中反应,并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 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30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 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原列报于 营业外收入 和 营业外支出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 资产处置收益 . 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上述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 详见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