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4-12-11

2007 年10 月31 日,宁波德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德威验字 8-3 【2007】307 号) ,经审验,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合计人民币肆仟伍佰叁拾伍万伍仟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

2007 年11 月5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鄞州分局同意,先锋工贸完成 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500 万增加至 5035.5 万元,全部以货币增资,完成工 商变更. 本次增资完成后,先锋工贸的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卢先锋

3690 73.28%

2 徐国芳

330 6.55%

3 徐佩飞

330 6.55%

4 卢亚群

150 2.98%

5 俞红

100 1.99%

6 林国建

100 1.99%

7 林大波

70 1.39%

8 马玉庆

42 0.83%

9 郭剑

40 0.79%

10 桑维苗 22.5 0.45%

11 王晖

10 0.20%

12 卢成坤

10 0.20%

13 高建儿

10 0.20%

14 张岩松

10 0.20%

15 应惠洲

10 0.20%

16 王玉华

10 0.20%

17 朱霖

10 0.20%

18 龚益

10 0.20%

19 王英民

10 0.20%

20 周乾坤

10 0.20%

21 朱丰强

10 0.20%

22 潘祥江

10 0.20%

23 张明明

10 0.20%

24 吴加表

5 0.10%

25 余文龙

5 0.10%

26 李霞

5 0.10%

27 许登友

5 0.10%

28 卢国焕

5 0.10%

29 谢宗明

4 0.08%

30 柳川

2 0.04% 合计 5035.5 100.00% 8-4

四、 股权转让

(一)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 年12 月18 日,公司股东马玉庆、谢明宗、柳川三人分别签订转让协 议, 将其持有的先锋工贸股权分别转让四名新增自然人股东.该三名股东在另一 家同行业公司任职, 原定先锋工贸合并该公司后三名自然人来本公司任职,但最 终未就合并事宜达成一致, 该三名自然人股东自愿将股权平价转让给丁莉、陈建 农、胡宇和励正四人.

2007 年12 月18 日,先锋工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以上股权转让,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人 受让人 转让出资额 (万元) 转让比例 转让金额 (万元) 马玉庆 丁莉

10 0.20%

10 马玉庆 陈建农

10 0.20%

10 马玉庆 胡宇

10 0.20%

10 马玉庆

12 0.24%

12 谢明宗

4 0.08%

4 柳川 励正

2 0.04%

2 转让后,公司股东变更为

31 名自然人股东,其中前三名股东股权未发生变 化. 新增股东主要为公司新进中高层管理人员或业务人员,通过直接持有公司股 权,能够将公司长期发展与自己利益紧密结合,增加管理层的凝聚力,起到长期 有效的激励作用.

2007 年12 月19 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鄞州分局同意,先锋工贸完 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

(二)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 年12 月28 日,公司股东卢先锋与股东励正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 持有的

312 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6.20%) ,以31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8-5 励正.同日,先锋工贸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该次股权转让.

2007 年12 月28 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鄞州分局同意,先锋工贸完 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卢先锋

3378 67.08% 徐国芳

330 6.55% 徐佩飞

330 6.55% 励正

330 6.55% 陈建农

10 0.20% 丁莉

10 0.20% 胡宇

10 0.20% 其余

24 名自然人股东 637.5 12.66% 合计 5035.5 100.00%

五、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11 月20 日,公司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 通知书》 (甬工商名称变核内【2007】第078789 号) ,预先核准的名称为 宁波 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08】024 号) , 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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