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12-11 |
经营 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圆整.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 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共
8000 万股.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及持股比 例如下: 高利民以经评估的海利得土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净资产、实物及现金作价出资
3620 万元,认购
3620 万股,占总股本的 45.25%;
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2400 万元,认购
24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30%;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500 万元,认购
5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6.25%;
宋祖英以现金出资
480 万元,认购
480 万股,占总股本的 6%;
高王伟以经评估的海利得土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净资产作价出资
480 万元,认购
480 万股,占总股本的 6%;
黄立新以现金出资
160 万元,认购
160 万股,占总股本的 2%;
陈颖以现金出资
140 万元,认购
14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75%;
5 凌正然以现金出资
100 万元,认购
1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25%;
张悦翔以现金出资
40 万元,认购
40 万股,占总股本的 0.5%;
吕佩芬以现金出资
40 万元,认购
40 万股, 占总股本的 0.5%;
张建平以现金出资
40 万元,认购
40 万股,占总股本的 0.5%.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12500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
6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