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4-12-14 |
190 号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源市 财政局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8 社保 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江东新区 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发展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河府〔2018)
31 号)及市统计局发布 的统计数据,现就
2018 社保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 基数通知如下飞 一1 一 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财政统发人员(含在 职、退休)月缴费工资基数为
5130 元;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 职工(不含临时工)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
3078 元,上限为
15390 元,退休职工月缴费基数为
5130 元;
其他用人单位在职、 退休人员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
3078 元,上限为
15390 元.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月缴费工资基数为
5130 元.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费标准:月缴费工 资基数为
3078 元. 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缴费标准:月缴费工资 基数为
3078 元. 上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从
2018 年7月1日起执行.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 年.月26 日印发 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