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4-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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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声石J 河财行〔2018]
192 号 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 根据《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关于 加强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的通知》,结合我市实 际,我们对《河源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河 财行〔2014)
71 号)进行了重新修订.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修订后的《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1-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 下简称:市直单位)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 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直单位会议的分类、冒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适用 本办法. 第三条 市直单位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规范会 议费管理. 第四条 市直单位应严格会议审批、分类管理. 第五条 市直单位应当树立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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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原 则,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纪化会议费预算,按标准编带(会议费 预算,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当纳入 年初预算计划,并单独列示.
第二章 会议分类和审批 第六条 市直单位会议分类如下: 一类会议是指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全体会议、民主党派 (工商联)全市代表大会、劳模表彰会和烈军属会议. 二类会议是指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市人 大、市政协召开的要求各县区人大、市直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 会议、市纪委全会、民主党派(工商联)全体委员会议、经批准 召开的各人民团体换届大会. 三类会议是指除
一、二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会议. 第七条 市直单位会议按分类执行审批程序: 一类会议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专门规定进行审批. 二类会议由举办单位按程序分别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 市政协批准.其中,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应列入年度 全市性会议安排计划.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的,原则上不得以市 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但市委、市政府临时决定召开的会议除外. 三类会议由举办单位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年度会 议计划(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 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 位领导机构有关会议审批后执行.年度会议计划一经批准,原则 上不得调整,对确需临时增加的会议,按上述规定程序报批. 第八条 币直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缩减会议时间, 压减参会人员,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单位和个人参会.
一、二 类会议的时间安排、与会人数严格执行批准文件;
其中,除市党 代会、市委全会和市人大、政协 两会 外,市委、市人大常委 会、市政府、市政协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人数不超过
200 人,时 间不超过
1 天.三类会议的会期不超过
1 天,与会人员不超过
200 人;
其中,市直各单位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人数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