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4-12-17 |
5 个工作日,如有 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期满该公示自行失效.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二楼
207 联系
电话:0768-5810511 传真:0768-581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内申请人、利益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惠盟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潮州市惠盟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东和村深仔山前 环评机构: 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潮州市惠盟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 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东和村深仔山前,占地面积
5200 m2 , 建筑面积 5200m2 , 年收集转运处置废机油
4500 吨、 废柴油
500 吨、废矿物油
5000 吨,最大储存量分别为
150 吨、20 吨、120 吨.
2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 策和措施: 项目利用已建好厂房,施工期不存在土建工程,即 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厂房装修和设备安装、 调试 等,对周围造成的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废气主要为储罐"大、小 呼吸" 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以及转运工序挥发产生的 非甲烷总烃, 通过在车间安装气体导出装置将废气导出 并经气体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外排非甲烷总烃满足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 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声源主要集中在厂区范围,设备均 安装在车间内,且车间采取减震、隔音等措施,建设单 位拟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厂区内设置减速带,并禁止进 出车辆鸣笛等,经厂房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 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的2类标准要求;
储罐及油桶产生的 废油渣及油桶地面擦拭产生的含油废抹布、 手套, 属 《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规定危险废物,设置危废仓 库存储,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员工工作工程中 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