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4-12-18 |
2100142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 经营 罚款 2018年07月12日20时40分,张越(店名:潮味汤粉王, 营业执照编号:S0592017013851G)在万松园路23号之 一进行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摆放桌椅,面积为 2.6平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 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 告第17号,2012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 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 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12年修订) 第五十八条第
(五)项,对当事人 作出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张越 罚款1000元2018/8/20 海珠区城 市管理局 穗综海立字 〔2018〕
2100139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 经营 罚款 2018年07月03日20时30分,谭召勇(店名:广州海珠 区窝居紫在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