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4-12-27 |
85 85 平均应收贸易款项周转期 (天) (附注5)
42 56 平均应付贸易款项周转期 (天) (附注6)
82 85
8 未经审核 经审核 2018年2017年 6月30日12月31日 资产比率 负债对权益比率(%) (附注7) 48.6 44.3 每股资产净值 (分人民币) 248.89 234.65 附注: 1. 息税前利润加折旧及摊销(EBITDA)乃按期内溢利、所得税开支、融资收入-净额、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及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摊销之 总和计算. 2. 其中,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为:120,567,000元人民币. 3. 每股基本收益乃根谀诒竟救ㄒ娉钟腥擞φ家缋砸逊⑿泄煞菘鄢拗菩怨煞萁崩苹钟兄胀ü晒煞葜尤ㄆ骄墒扑. 4. 平均存货周转期 (天) 乃按存货之期初及期末平均结余除以销售成本再乘以期内总天数计算. 5. 平均应收贸易款项周转期 (天) 乃按应收贸易款项之期初及期末平均结根允杖朐俪艘云谀谧芴焓扑. 6. 平均应付贸易款项周转期 (天) 乃按应付贸易款项之期初及期末平均结余除以总采购额再乘以期内总天数计算. 7. 负债对权益比率乃按期末负债总额除以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股本及储备计算. 8. 有息负债对权益比率乃按期末有息借贷总额及可换股债券除以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股本及储备计算. * 本集团提供的上述指标未必与其他发行人具相同名称的指标计量方法相一致.
9 收入 本集团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入达4,712,773,000元人民币,较2017年同期上升约17.9%,同比增幅有所提升.收入的 增长主要归因於:(a)电子商务渠道收入已连续多年保持高增长率,虽然增幅逐步放缓,但仍明显高於其他业务渠道;
(b)本期, 随市场对产品认同度的提升及自营店m运营能力的持续改善,直接经营销售收入增幅较去年同期明显改善;
及(c)随经销商的渠道 运营能力、终端销售能力的加强,集团增加了对经销商的期货订单量,特许经销商收入同比也涨势良好.同时,以童装为代表的 新业务也有序展开,获得良好的市场反响. 按产品种类划分之收入明细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18年2017年 千元人民币 占总收入 之百分比 千元人民币 占总收入 之百分比 收入变动 (%) 鞋类 2,190,747 46.5 2,016,771 50.5 8.6 服装 2,299,615 48.8 1,759,487 44.0 30.7 器材及配件 222,411 4.7 219,793 5.5 1.2 总计 4,712,773 100.0 3,996,051 100.0 17.9 各销售渠道占收入之百分比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18年2017年 占收入 之百分比 占收入 之百分比 变动 (%) 中国市场 销售予特许经销商 44.4 45.9 (1.5) 直接经营销售 33.2 33.6 (0.4) 电子商务渠道销售 20.8 18.2 2.6 国际市场 1.6 2.3 (0.7) 总计 100.0 100.0
10 按地区划分之收入明细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18年2017年 附注 千元人民币 占收入 之百分比 千元人民币 占收入 之百分比 收入变动 (%) 中国市场 北部
1 2,570,602 54.5 2,110,762 52.8 21.8 南部
2 2,068,531 43.9 1,793,821 44.9 15.3 国际市场 73,640 1.6 91,468 2.3 -19.5 总计 4,712,773 100.0 3,996,051 100.0 17.9 附注: 1. 北部包括以下省份、直市及自治区:北京、天津、山西、山东、河北、内蒙古、河南、黑龙江、吉林、辽宁、陕西、甘肃、宁夏回族自治 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青海. 2. 南部包括以下省份、直市及自治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云南、贵州、四川、江西、重庆、西藏、上海、浙江、江苏、湖南、湖北 及安徽. 销售成本及毛利 本集团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整体销售成本为2,418,906,000元人民币 (2017年:2,091,882,000元人民币) ,整体毛利率 为48.7% (2017年:47.7%) .本期,毛利率较高的电商渠道业务占比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