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4-12-29 |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信息 的核查和备案工作(因生产者或进口商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 对符合本规则第 6.2 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对标识信息进行登记、 存档、编备案号,并在 中国能效标识网 上公告. 对不符合本规则第 6.2 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通知生产者或进口 商及时补充材料或者更换已使用的标识. 6.4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在每年
3 月15 日前,向授权机构提交上一年度 的标识使用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各型号的标识备案 -
3 - 情况;
标识的监督处罚情况;
标识使用情况等能效标识相关的资料. 6.5 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7 标识的公告 7.1 对于通过备案核验的企业,授权机构应在 中国能效标识网 上 公告其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并定期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已备案产品 的标识信息. 7.2 授权机构按标识的备案号公告备案信息. 7.3 授权机构应建立产品能源效率数据库,向生产者和消费者等提供 产品能源效率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公告标识的核验和监督检查情况. 7.4 授权机构接受生产者和消费者等对标识的投诉,
电话:010 58811738,
网址: 中国能效标识网 (www.energylabel.gov.cn) . -
4 - 附件 1: 商用燃气灶具能源效率标识样式与规格 注:标识样式以二级为例,实际标识等级按产品能效等级确定.请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的《中国能源效率标识 基本样式》 (发展改革委公告
2004 年第
71 号) . -
5 - 附件 2: 商用燃气灶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检测单位(盖章) : 主检: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者/商标: 委托单位: 制造单位: -
6 - 注意事项1.报告无 检测报告专用章 或 检测单位公章 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 检测报告专用章 或 检测单位公章 无效. 未经委托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本报告的任何部分. 3.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报告应加盖骑缝章. 4.报告涂改无效. 5.若对检测报告持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向检测单位提 出,逾期不予处理. 6.委托检测仅对来样负责. 7.检测和判定依据为商用燃气灶具能源效率实施规则所引用标准的现 行有效版本. -
7 - -
8 - 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共页第页规格型号 样品名称 商标抽样单序号 样品等级 抽(送)样地点 样品数量 抽(送)样日期 样品基数 到样日期 检测完成日期 原编号或 生产日期 检测和判定 依据 检测项目 热负荷、热效率 检测结论对XXXX 生产的规格型号为 XXXX 商用燃气灶具的热负荷 和热效率项目进行检测,所检项目符合 GB
30531 和相关产 品标准的要求,其能效等级为 X 级. (以下空白) (检测报告专用章) 年月日-9-报告编号: 共页第页燃气类别 ?人工煤气(?5R ?6R ?7R) ?天然气灶具 (?4T ?6T ?10T ?12T) ?液化石油气灶具(?19Y ?20Y ?22Y) 电源 ?直流 V mA ?交流 V mA 稳压器 ?有 ?无 额定功率(kW) 运行噪声等级 产品类别 ?中餐燃气炒菜灶 ?炊用燃气大锅灶 ?燃气蒸箱 空气供 给方式 ?鼓风预混式 ?鼓风扩散式 ?引射大气式 ?强制排气式 ?鼓风预混式 ?鼓风扩散式 ?引射大气式 ?强制排气式 ?鼓风预混式 ?鼓风扩散式 ?引射大气式 灶眼数 ?单眼灶 ?双眼灶 ?__眼灶 ?单眼灶 ?双眼灶 ?__眼灶 / 点火方式/ 常明火点火方 式 ?常明火 ?人工点火装置 ?电点火器 ?点火燃烧器 ?人工点火装置 ?电点火器 ?常明火 ?自动程序控制 点火 熄火保护装置 形式/火焰监控 装置形式 ?热电偶方式 ?离子感应式 ?其它方式 (可选) ?热电偶方式 ?离子感应式 ?其它方式 (必选) ?热电偶方式 ?离子感应式 ?其它方式 (必选) 炉口直径___mm 额定热负荷__kW 炉口直径___mm 额定热负荷__kW 炉口直径___mm 额定热负荷__kW 炉口直径___mm 额定热负荷__kW 炉口直径___mm 额定热负荷__kW 炉口直径___mm 额定热负荷__kW 灶眼直径/ 热负荷 炉口直径___mm 额定热负荷__kW 炉口直径___mm 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