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4-12-31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规定
4 5 安全管理评价
5 6 运营组织与管理评价
12 7 车辆系统评价
16 8 供电系统评价
19 9 消防系统评价
26 10 线路及轨道系统评价
30 11 机动设备评价
32 12 通信设备评价
40 13 信号设备评价
43 14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评价
46 15 自动检票系统评价
48 16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评价
49 17 土建评价
50 18 外界环境评价
55 19 仓储系统评价
57 20 安保系统评价
59 21 安全表现评价
61 DB11/ XXXXX―XXXX II 前言为加强本市轨道交通行业监督管理, 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评价工作, 动态反应城 市轨道交通线路安全生命周期内运行条件,推动设计、建设和运营水平持续改进和提升,促进安全稳定 运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DB11/ XXXXX―XXXX
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评价的一般要求、 设备设施、 运行维护及人员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已开通运营线路的安全评价工作.不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预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03;
《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GB/T50438-2007);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 transit 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 导向轨道、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3.2 运营线路安全评价 operation lines safety evaluation 针对线路进行安全管理水平的评价, 评估线路运营的安全管理与风险管理是否满足当前安全运营和 乘客需求, 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 对城市轨道建通线路设施设备维修管理和运营安全管理情 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定期动态检查评估,并以计分评级的方式予以综合评判. 3.3 安全 safety / freedom from unacceptable risk of harm 没有不可接受的有害风险. 3.4 不可接受风险 unacceptable 除特殊情况外,无论如何不能被接受的风险. 3.5 DB11/ XXXXX―XXXX
2 可接受风险 acceptable / Tolerable if cost ofreduction would exceed the improvement gained. 若减小风险耗资超过获得的改进时才是允许的. 3.6 可忽略风险 negligible 无需再采取改进措施的、可以被接受的风险. 3.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fire alarm system (FAS) 包含地铁火灾报警、 消防控制等监视地铁火灾灾情及联动控制消防设备, 为地铁防火救灾工作进行 自动化管理的系统. 3.8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building automatic system (BAS)\ electric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