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4-12-31

2、 3.

3、 3.7-3.10 条确定. 4.2 被许可人有权制作与其获得的复制许可数量相等的软件副 本.被许可人承诺在上述副本上标注其获得的许可代码的 序列号.被许可人获得的序列号标签或许可代码标签的数 量相当于其获得的复制许可的数量.如果仅获得一个序列 号或许可代码,则被许可人有权按照其得到的书面复制许 可中确认的或许可证明上商定的数量来制作副本.在此情 形下,被许可人应承诺在所有副本上标注该序列号或许可 代码. 4.3 复制许可并未授予被许可人进一步复制已复制副本或出售 已复制副本的权利.被许可人承诺将其制作的副本情况告 知许可人并提供此等副本的书面证据. 5. 学术软件 5.1 学术软件只能提供给国立或国家承认高等院校和综合性大 学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教师使用.如果软件明确声明是为 了学术目的,则许可人授予被许可人的权利仅限于将软件 用于指定的学术目的.同时此软件允许使用的范围仅限于 合格用户群.被许可人如对合格用户群的划分存在任何疑 问,应立即与许可人联系. 5.2 不得将软件用于 5.1 条款指定范围之外的任何目的, 尤其是 不得为了指定的学术目的之外的目的而转售软件并随之转 让权利. 5.3 禁止以牟利为目的, 转让、 出借或租赁只限于学术用途的软 件. 5.4 只要被许可人还是国家承认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在校生或者 教师,本许可就一直有效.如果被许可人不是国家承认高 等院校的全日制在校生或者教师,本许可就自动失效. 如果被许可人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许可也自动失效.许可 失效后,被许可人必须销毁软件产品及其所有备份. 6. 许可的违反 6.1 如果被许可人、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违反第

3 至5条款 的规定,则被许可人应当为每一次违反行为向许可人支付 ?

5000 的违约金,并且许可人仍保留任何索赔的权利. 6.2 在违反许可的情况下, 许可人有权解除合同, 同时保留任何 索赔的权利. 在此情况下, 被许可人承诺向许可人归还包括 所有附属材料在内的所有软件.如果软件已作备份或依照 复制许可制作了任何副本, 则应当将它们销毁. 安装在硬件 上的任何软件均必须删除. 一经许可人要求, 应向其提供销 毁及删除的书面证据. 7. 许可费 如合同双方已就许可费达成协议,则应适用以下条款: 许可费应立即支付.出现拖欠情况时,被许可人应支付法定的拖 欠利息.而且许可人应保留进一步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 8. 无力履行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事件,包括营业中断、罢工、封锁、官 方安排、原材料匮乏、能源供应问题、军队动员、内乱等等,严 重妨碍或完全阻碍许可人履行本协议,而且此等妨碍或阻碍并非 只是临时性的,即使许可人的供货商或供货商的供货商受到影 响,即使是在有约束力的协议规定的期间和期限内发生的,许可 人也不应为交付或履行的迟延承担责任.如发生此等延迟,许可 人有权延期到障碍存在的期间加上合理的启动时间之后交付或履 行,或者就本协议尚未履行的部分完全或部分地撤销协议. 如此时被许可人已全额或部分支付任何购买费用,则许可人承诺 立即将款项退还被许可人. 9. 担保条款 9.1 如果被许可人是商人而且本协议双方之间是商业交易,则 被许可人承诺在软件由许可人交付之后或其被下载之后, 在普通商业流程许可的限度内尽快查验该软件,如果存在 任何瑕疵,则应立即通知许可人. 若被许可人未能发出瑕疵通知, 则产品视为验收合格, 但是 验收期间不可能被识别的瑕疵除外. 如果出现此等瑕疵, 则应在发现瑕疵后立即发出通知, 否则 产品即使包含瑕疵也应视为已验收合格. 只要及时发出通知, 被许可人的权利即可得以维持. 当且仅 当许可人以欺诈手段隐瞒瑕疵时,前述规定才不应适用. 9.2 软件瑕疵是指软件在风险转移时 (即交付时)不具有规定 的品质,或不适用于合同约定用途. 9.3 如果被许可人自己或通过任何第三方在未经许可人事先书 面同意情形下干预软件且瑕疵是在此等干预之后出现,则 软件不应视为存在瑕疵.但被许可人可以提供证据以证明 软件瑕疵并非由于其干预行为所致. 此外, 若将软件应用于 未达到合同要约或产品说明书规定标准的硬件或操作系 统,也不应视为存在瑕疵. 9.4 存在任何瑕疵时,许可人有权选择对瑕疵进行修复或提供 替代软件 (后续履行) . 9.5 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人足额支付与软件缺陷的范围及严重 程度相称的部分协议许可费作为后续履行的条件. 9.6 后续履行经过三次尝试不成功的,应认定为已经失败.若后 续履行失败,则被许可人有权退出协议. 9.7 任何担保的有效期应为软件被用于指定用途的十二 (12) 个 月期间.有效期自软件交付给被许可人之日开始计算. 9.8 如果后续履行被转移到被许可人的部门之外的地点进行且 此等转移并不符合指定的用途,则被许可人不得因为后续 履行所需的费用进行索赔,特别是运输、旅行、操作和材料 的费用. 9.9 仅当被许可人的客户是消费者且被许可人没有与其客户签 署任何有关法律担保的附加协议时, 被许可人才能根据 《德 国民法典》第478 条 (企业主的追索权)对许可人享有追 索权利.第9.8 条款规定同样适用于被许可人根据 《德国 民法典》 第478 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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