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5-01-01 |
(六)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 行, 并分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本期债券上市后,仅限机构投资者 参与交易, 相关交易场所应建立隔离制度, 禁止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
(七)发行范围和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的发行对 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 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 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八) 信用安排: 本期债券由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兴农担保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金诚 )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发行人主体 长期信用级别为AA.
2018 年第二期湖南天易融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目录 重要声明及提示 I 释义.1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4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5 第三条 发行概要
11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15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17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18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20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21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31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46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70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71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84 第十四条 投资者保护机制
100 第十五条 风险揭示
118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124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129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32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133 2018 年第二期湖南天易融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 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湖南天易融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 2018年第二期湖南天易融通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期债券在中国 境内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2018年第二期湖南天易融通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 人、财富证券 指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建档 指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 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 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 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 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 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主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署的本期债券主承销协 议 承销团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其他承销团成员签署的《2017年 湖南天易融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 销团协议》
2018 年第二期湖南天易融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 余额包销 指 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约定的各自承销 本期债券的份额,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 未售出的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 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审计报告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湖南天易融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 告》(编号:大华审字[2018]004101号)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湘潭县政府 指 湘潭县人民政府 湘潭县工商局、 县工 商局 指 湘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方金诚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托管机 构、登记托管机构、 登记结算机构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重庆市国资委 指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