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5-01-05
1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滕州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滕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委托第 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18 年7月17 日2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

项目名称: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委托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说明: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8〕17 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第二次全国污染 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18〕14 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滕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57 号)等文件要 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滕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3.预算控制价:260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预算控制价(万元) A 包 滕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210 B 包 滕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评估

50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摸清全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全市污染源数量、结构 和分布状况,掌握镇街、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 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 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3.1 国家相关标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 查的通知》(国发〔2016〕59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 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 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污普〔2017〕9 号、《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 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2017〕10 号)、国污普《《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 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的通知》》(国污普〔2018〕3 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 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国污普〔2018〕5 号)、《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 件要求.

3 3.2 地方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 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7 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第二 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18〕14 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滕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57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3.3 其他标准:其他现行相关专业规范.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1]181 号、鲁财 库[2007]32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标的要求 质量、安全、技术规格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现行相关专业规范. 6.交付要求 提交项目成果的形式、数量 :包括资料汇编、成果报告等,具体形式、数量依照 项目检查、验收、汇交、归档的实际要求. 提交时间、地点:依照采购人实际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要求:服务供应商应按采购方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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