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5-01-05 |
(一) 建成全市污染源信息数据 库.
(二) 全面查清全市污染源污染物 产生、 排放的基本情况.
(三) 开展全市重点流域、 重点区 域、 重点行业的污染源专项专题污染 源普查和应用.
(四) 建立 污染源清单 体系.
(六) 加强环保基础能力, 提升环 保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 进一步提升全民环境意识和 部门环境保护责任. 普查工作目标 普查内容 工业污染源 (1) 普查对象 产生废水污染物、 废气污染物及固 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对国家级、 省级开发区中的工业园 区 (产业园区) , 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保税区、 出口加 工区等进行登记调查. (2) 普查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 原辅材料消耗、 产 品生产情况, 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 各 类污染物产生、 治理、 排放和综合利用 情况 (包括排放口信息、 排放方式、 排放 去向等) , 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运行 情况等. 农业污染源 (1) 普查对象 种植业、 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 业, 其中养殖业以养殖场、 养殖小区和 养殖户为主要对象.农业污染源普查 优先共享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成果. (2) 普查内容 农业生产活动情况, 秸秆产生、 处 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 化肥、 农药和地 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 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 污染治理 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生活污染源 (1) 普查对象 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 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 (以下简称生 活源锅炉) , 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 城 市市区、 县城、 镇区的入河 (湖) 排污口, 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情况. (2) 普查内容 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 能源消耗情 况、 污染治理情况;
城乡居民能源使用 情况.城市市区、 县城、 镇区的市政入 河 (湖) 排污口情况;
城乡居民用水排水 情况.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 普查对象 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 危险废 物和污水的单位. (2) 普查内容 单位基本情况, 设施处理能力、 污 水或废物处理情况, 次生污染物的产 生、 治理与排放情况. 移动源 (1) 普查对象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 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 船舶、 铁路内燃机和工程机械、 农业机械 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2) 普查内容 各类移动源分类保有量及产排污 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 (船舶除 外) 、 氮氧化物、 颗粒物排放情况, 部分 类型移动源增加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专项专题普查内容 开展荆门市重点流域、 区域和行 业污染源专项普查以及中央环保督察 交办问题领域的专题普查, 全面实施 全市总磷污染源专题普查. 普查实施步骤 全市污染源普查包括前期准备、 名录清查、 数据采集、 审核录入、 质量核查、 汇总建库、 数 据终报、 总结验收、 成果发布等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各阶段工作计划如下, 具体时间节点 以国污普办安排的普查进度为准. 主要工作有成立污普组织机构, 制定 实施方案, 落实污普经费, 开展前期宣传、 动员启动、 培训、 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清查 建库等工作. 根据国污普办的部署, 开展入户调查 与数据采集、 审核、 汇总、 录入、 质量核查与 评估、 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同步组织开展中 期培训、 数据汇总终报和专项专题普查, 深 化成果应用. (1) 名录清查 主要任务为清查准备、 普查分区、 摸底 清查和清查建库等三个阶段四项任务. (2) 入户普查 根据国污普办的部署, 组织污染源基 本单位进行数据填报, 开展入户调查和污 染源基本单位基本信息、 生产活动水平信 息和产排污数据的采集、 审核、 汇总, 录入 污普信息系统平台, 2018年9月底前, 初步 建成全市全面、 准确、 一致的污普数据库, 报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平台. (3) 数据核查与评估 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评估, 各级 普查机构负责对本地区污普数据进行审 核, 定期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严格控制漏 查率、 重复率、 差错率和返查率.采取第三 方评估、 随机抽查、 定期督办和专项核查的 方式, 对入库数据进行质量核查, 审核和校 验数据的完整性、 规范性、 真实性、 准确性、 合理性和有效性.接受上级普查机构的数 据质量审核. 前期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