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5-01-08 |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 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 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6 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作表现将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 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 究生须在复试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 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 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 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 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复试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 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
1 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学制、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工学、理学学制
3 年,管理学、法学学制
2 年, 学费
8000 元/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制
2 年, 学费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