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5-01-08 |
3、资金情况: 3.1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4、工程设计文件: 4.1 设计施工文件:见附件.
5、投标人基本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要求的施工资质. 5.1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 求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5.1.1 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他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5.1.2 投标人在过去
3 年中完成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1.3 投标人须出具负责本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与主要成员的简历,拟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
6 与施工人员情况;
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及曾经施工过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
主要管理人员 的相应岗位技能证书. 5.1.4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工程建设的主要施工机械情况. 5.1.5 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分包的工程项目及拟承担分包工程项目施工人的情况(如果有) . 5.1.6 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即上年度的财务报表 (主要是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5.1.7 有关投标人目前和过去
3 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如果有) .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 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踏勘现场: 7.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 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 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3 投标人经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