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5-01-10 |
现将《反馈意见》 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本回复中的简称与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项目组 专指安信证券佩蒂股份项目组, 调查人员 专指安信证 券佩蒂股份项目组成员) 佩蒂股份反馈意见回复 目录 第一部分 公司一般
1 1.合法合规
1 2.业务
32 3.财务与业务匹配性
64 4.财务规范性
91 5.财务指标与会计政策、估计
96 6.持续经营能力
111 7.关联交易
119 8.同业竞争
128 9.资源(资金)占用
131 10.财务、机构、人员、业务、资产的分开情况
133 第二部分 特有问题
139 1.企业特色分类
139 2.产业政策
141 3.行业空间
143 4.公司特殊问题
145 佩蒂股份反馈意见回复
1 第一部分 公司一般 1.合法合规 1.1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1.1.1 股东适格性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股东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任职单位规定不适合 担任股东的情形,并对公司股东适格性,发表明确意见.若存在不适合担任股 东情形的,请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补充披露. 主办券商回复: 尽调(核查) 过程描述 调查人员通过查阅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股东名册、公司股东 填写的调查表、 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出具的相关声明、 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资料、合伙企业股东的营业执照 和合伙协议等方式核查公司股东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任职单位规 定不适合担任股东的情形. 事实(证据) 列示
1、工商登记资料;
2、股东名册;
3、股东调查表;
4、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出具的相关声明;
5、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资料;
6、合伙企业股东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 分析过程 调查人员通过查阅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股东名册、公司股东 填写的调查表、 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出具的相关声明、 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资料、合伙企业股东的营业执照 和合伙协议等方式了解到: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及股东名册,佩蒂股份共有十一名股东, 其中一名为法人股东,一名为合伙企业,另九名为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陈振标、陈振录、郑香兰、陈林艺、陈宝琳、林明霞、 佩蒂股份反馈意见回复
2 张菁、李荣林、唐照波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具备完全 的民事行为能力.另根据上述自然人股东出具的相关声明,其不 属于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亦不属于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或 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属于省(部) 、地 (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存在《公务员法》 、 《关于严 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 、 《关于进一步制止 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等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党政文件等规定不适合担任股东的情形,其投资入股佩蒂股 份亦不存在违反其所任职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因此,公司自然 人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任职单位规定不适合担任股东的情形. 法人股东荣诚投资及合伙企业股东中山联动合法持有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依法存续,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任职 单位规定不适合担任股东的情形.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股东符合《公司法》对股东人数 及资格的要求,十一名股东均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股东的情形.全 体股东均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公司股东的主 体资格. 结论性意见 公司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任职单位规定不适合担任股东的 情形,公司股东具备股东资格. 补充披露 情况 无. 1.1.2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认定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并对认 定依据是否充分、合法发表意见.请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补充披露. 主办券商回复: 尽调(核查) 过程描述 调查人员通过查阅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和三会文件等方式核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理由和依据. 佩蒂股份反馈意见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