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5-01-14 |
八、公司聘请的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
4 - 议题一 关于选举凌荣春先生为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经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议,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凌荣春先生为本公司七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凌荣春先生的任期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直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凌荣春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凌荣春,男,汉族,1966 年4月出生,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本科学历.1987 年7月参加工作,1992 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07―1997.01 丹徒县建委规划股任办事员、副股长、股长,丹徒县高资镇 副镇长;
1997.01―2007.06 丹徒县 (区) 建委副主任, 丹徒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部主任, 丹徒县(区)城市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丹徒区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6―2012.09 丹徒区新丰镇党委书记、区委常委,丹徒新城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2.09―2013.12 润州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3.12―2015.12 镇江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12―2016.07 镇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成员;
2016.07―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