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5-01-14 |
阁下如已将名下的西王特钢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出售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 买卖或转让的银行、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注册证券机构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及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不发表任何声明,并且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 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66) XIWANG SPECIAL STEEL COMPANY LIMITED 西王特钢有限公司主要及持续关连交易 及 修订财务服务协议项下的条款及年度上限 及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独立董事委员会及 独立股东的独立财务顾问 铠盛资本有限公司 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6至第24页.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25至第27页.独立财务顾问函 件载於本通函第28至第65页,当中载有其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 本公司谨订於2016年12月16日 (星期五) 下午3时正假座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香港万丽海景酒店阁楼3至4 号会议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 ( 「股东特别大会」 ) ,召开大会的通告载於本通函第77至第78页. 阁下如合资格并有意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务请将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列的指示填妥,并尽快交回本公 司的股份登记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31楼,惟无论如何不迟於股东 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 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2016年11月24日目录CiC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6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
25 独立财务顾问函件
28 附录一 - 本集团的财务资料
66 附录二 - 一般资料
69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77 释义C1C於本通函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注资协议」 指西王金属与西王集团公司、西王糖业、西王食品及信达资产管理所订立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之 注资协议,,
西王集团公司、西王金属、西王 糖业、西王食品及信达资产管理同意分别注资人 民币650,000,000元、人民币100,000,000元、人民币100,000,000元、人民币100,000,000元及人民币50,000,000元,分别相当於西王财务注册资本之65%、10%、10%、10%及5% 「中国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达资产管理」 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U 1359) ,一间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制公司,其股份 於联交所主板上市,为一名独立第三方 「紧密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本公司」 指 西王特钢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U1266) ,一间於香港 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现有年度上限」 指 财务服务协议项下票址竦哪甓壬舷 释义C2C「融资租赁交易」 指 西王租赁及西王金属将根酆蠡刈庑榈奶蹩罴 条件进行的持续融资租赁交易 「财务服务协议」 指 本公司与西王财务就西王财务向本公司及合资格附 属公司提供财务服务订立的财务服务协议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担保协议」 指 本公司与西王集团公司所订立日期为2016年1月4日 之担保协议,内容关於本公司向西王集团公司及相 关附属公司提供担保服务 「中科院金属所」 指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独立董事委员会」 指 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 「独立财务顾问」 指 铠盛资本有限公司,一间可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 港法例第571章) 所界定的第6类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 见) 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为就融资租赁交易及 补充协议项下拟进行的票址窦捌卸曳 务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而委任的 独立财务顾问 「独立股东」 指 除西王集团公司及其联系人之外的本公司股东 「最后实际可行 日期」 指2016年11月18日,即本通函付印前确定本通函所载 的若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释义C3C「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洛阳轴承研究所」 指 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资格附属公司」 指 该等由(i)本公司拥有超过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