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5-01-18

(二)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剂、固体复配物闪蒸干燥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是颗粒物 和臭气浓度,粉剂干燥工段产生的干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三段碱水喷淋+1 套 静电电晕氧化设施处理后和固体复配物干燥工段产生的干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 +一级水喷淋+二级三段碱水喷淋+2 套静电电晕氧化设施处理后分别通过相应的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生产车间废气主要为培养的微生物菌在厌氧发酵代谢产物中包含一些有机 酸类、醇类、醛类和酯类等易挥发的带有特殊气味的有机物质.其在板框过滤和 灌装的过程中会有发酵异味溢出.该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以丁酸计.此部分 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排放于车间外;

燃气导热油炉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燃烧产 生的烟气经 15m 高的烟囱排放;

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H2S 和NH3,以无组织形式直接排 放到大气中.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罗茨风机和各种泵类,各机械设备 经加装减振基础和消声后,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小于 85dB(A)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工作人员生活垃圾.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活性污泥,其产生量为 1.4t/a,含水率 60%.对照《国家危险废物目录》,其不属于危险废物,企业已 建固体废物临时堆场暂存间 5.8m*4.7m,并定期送往汤阴县环卫中心进行处 理. 办公生活区定期会产生一定量的办公生活垃圾.员工定员

200 人,年产生量 为12t/a.该部分办公生活垃圾送汤阴县环卫中心.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废水中 pH、色度测定值及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日均浓度值均未超 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二级标准限值和汤阴县城南污水处理 厂进水水质要求. 2. 废气 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粉剂干燥工段产生的干燥废气经袋式除 尘器+三段碱水喷淋+1 套静电电晕氧化设施处理后和固体复配物干燥工段产生 的干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一级水喷淋+二级三段碱水喷淋+2 套静电电晕氧化设 施处理后分别通过相应的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颗粒物排放浓度 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臭气排放浓度也均未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54-93)二级标准限 值.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 WNS4-1.25-YQ 型燃气锅炉废气经过

15 米高烟囱排 放,外排废气中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优于《锅炉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 同时能够满足 《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厂界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测定值 均为超出《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 3. 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及夜间噪声测 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 值. 4. 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未对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员工办公生活垃圾进行检测 . 但现场查 看企业已建固废临时堆场暂存间 5.8m*4.7m 一座,并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固废活 性污泥和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定期送汤阴县环卫中心进行处理. 5.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废气量 1.63*105 万m3 /a,烟尘、粉尘 1.53t/a,二氧化硫 0.07t/a,氮氧化物 1.16t/a,废 水量 0.564 万t/a,COD0.36t/a,氨氮 0.036t/a.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 氮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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