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5-01-18 |
本公司于
2015 年7月8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 )和公司董监高的《关于不减持广 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 ,具体承诺如下:
一、广新集团承诺 鉴于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 益, 并基于对星湖科技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星湖科技股票价值 的认可,我集团声明和承诺如下:
1、继续支持星湖科技推动改革发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立 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
2、自本日起在未来
24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星湖科技股票.
二、公司董监高承诺 为了坚决维护我国股票市场稳定发展, 我们作为广东肇庆星湖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特作出如下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我们承诺: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
2015 年12 月31 日内不减持现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如有) .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