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5-01-25 |
2016 年上半年度生猪屠宰环节病 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关于拨付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资金的通知》(财农〔2014〕45 号)和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的 通知》苏农牧[2016]7 号文件要求,拟将
2016 年上半年度生猪 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经费下发给张家港市肉类食品有限 公司畜禽加工厂、张家港市杨舍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塘 桥镇食品站、张家港市金港镇中心食品站、张家港市食品公司锦 丰食品站、 张家港市食品公司乐余食品站、 张家港市凤凰食品站、 张家港市食品公司南丰食品站和张家港市大新镇食品站.
补贴标准: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
800 元/头,屠宰环节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
80 元/头. 中央及省级财政补贴 40%, 地方财政补贴 60%. 统计时间:2016 年1月1日-2016 年6月30 日. 公示时间:2016 年11 月23 日-11 月30 日. 举报
电话:市农委:58122097;
市财政局:58180671. 张家港市农业委员会 张家港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 财政补贴资金分配表 填报单位:张家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6 年上半度) 单位:头、元序号单位名称病害猪损失补 贴头数(头) 补贴金额 (元) 无害化处理补贴 头数(头) 补贴金 额(元) 合计其中待宰前死 亡生猪头数
1 张家港市肉类食品有 限公司畜禽加工厂 57.83
46264 62.83 5026.4 51290.4
5 2 张家港市杨舍肉类食 品有限公司 4.81
3848 23.81 1904.8 5752.8
19 3 张家港市塘桥镇食品 站86400
9 720
7120 1
4 张家港市金港镇中心 食品站
31 24800
31 2480
27280 0
5 张家港市食品公司锦 丰食品站
4 3200
4 320
3520 0
6 张家港市食品公司乐 余食品站
13 10400
25 2000
12400 12
7 张家港市凤凰食品站
2 1600
2 160
1760 0
8 张家港市食品公司南 丰食品站
7 5600
9 720
6320 2
9 张家港市大新镇食品 站64800
8 640
5440 2 合计133.64
106912 174.64 13971.2 120883.2
41 说明:病害猪损失补贴标准 800/头,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
80 元/头. 签批人: 制表人:陆文韬
电话:5812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