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5-01-25
关于发放

2016 年上半年度生猪屠宰环节病 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关于拨付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资金的通知》(财农〔2014〕45 号)和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的 通知》苏农牧[2016]7 号文件要求,拟将

2016 年上半年度生猪 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经费下发给张家港市肉类食品有限 公司畜禽加工厂、张家港市杨舍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塘 桥镇食品站、张家港市金港镇中心食品站、张家港市食品公司锦 丰食品站、 张家港市食品公司乐余食品站、 张家港市凤凰食品站、 张家港市食品公司南丰食品站和张家港市大新镇食品站.

补贴标准: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

800 元/头,屠宰环节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

80 元/头. 中央及省级财政补贴 40%, 地方财政补贴 60%. 统计时间:2016 年1月1日-2016 年6月30 日. 公示时间:2016 年11 月23 日-11 月30 日. 举报

电话:市农委:58122097;

市财政局:58180671. 张家港市农业委员会 张家港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 财政补贴资金分配表 填报单位:张家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6 年上半度) 单位:头、元序号单位名称病害猪损失补 贴头数(头) 补贴金额 (元) 无害化处理补贴 头数(头) 补贴金 额(元) 合计其中待宰前死 亡生猪头数

1 张家港市肉类食品有 限公司畜禽加工厂 57.83

46264 62.83 5026.4 51290.4

5 2 张家港市杨舍肉类食 品有限公司 4.81

3848 23.81 1904.8 5752.8

19 3 张家港市塘桥镇食品 站86400

9 720

7120 1

4 张家港市金港镇中心 食品站

31 24800

31 2480

27280 0

5 张家港市食品公司锦 丰食品站

4 3200

4 320

3520 0

6 张家港市食品公司乐 余食品站

13 10400

25 2000

12400 12

7 张家港市凤凰食品站

2 1600

2 160

1760 0

8 张家港市食品公司南 丰食品站

7 5600

9 720

6320 2

9 张家港市大新镇食品 站64800

8 640

5440 2 合计133.64

106912 174.64 13971.2 120883.2

41 说明:病害猪损失补贴标准 800/头,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

80 元/头. 签批人: 制表人:陆文韬

电话:5812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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