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5-01-25

2 一步处理. 1.3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1.4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4.1 项目由来 沛县润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8月1日,注册地址位于沛县安国镇周田 工业园区,注册资金

200 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纸和纸板容器、无纺布袋加工销售,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塑料制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销售,废旧金属、废旧纸张、废旧 生活用品、 其他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服务. 沛县润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

2017 年10 月投 入运营,从事复合薄膜生产至今.由于未履行相关环评手续,沛县环保局于

2018 年6月提出停产整改的通知,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根据沛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

2018 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对已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审查意见》,沛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对沛 县润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1500 吨食品级塑料复合膜初步给予符合产业政策认定. 本项目在营运期将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7月16 日修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自2018 年4月28 日起施行) 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中 十

八、橡胶和塑料制造业―47 塑料制品制造―其他 ,需 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沛县润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年产

1500 吨食品级塑料复合膜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要求和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编制要求 (试行) 》 (2005 年5月),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4.2 产业政策相符性及与生态保护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为年产

1500 吨食品级塑料复合膜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 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年修订)中鼓励类、限制 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

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 类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限制类、淘汰类. 1.4.3 选址合理性 根据沛县润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沛县安国镇政府出具的土地证明可知, 本项目 用地为建设用地. 不属于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 、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3 年本)》、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用地政策. 1.4.4 生态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沛县安国镇周田工业园区. 对照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和 《江 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可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为东侧的沛县安国重要湿地,相距 约500m.综上可知,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江苏 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规定的生态红线区域.项目选址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 保护规划》相关要求. 1.4.5 三线一单分析 (1)生态红线区域 本项目位于沛县安国镇周田工业园区. 对照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和 《江 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可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为东侧的沛县安国重要湿地,相距 约500m.综上可知,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江苏 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规定的生态红线区域.项目选址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 保护规划》相关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南京万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良好.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 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 各类污染物的 排放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 由当地市政供水统一供应, 项目用电由 当地市政电网供给,项目用地为园区规划用地,占地较少.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 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徐州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4 年本)》(以下简称 负面 清单 )分 限制类 和 禁止类 ,共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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