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8-03 |
3 万力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 年10 月12 日, 临沂市兰山区捷林板材厂年产 1.3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在临沂市兰山 区捷林板材厂会议室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临沂市兰山区捷林板材厂年产 1.3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位于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堰东村东 南566m,项目占地面积 6243m2 .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20 万元,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比例的 10%.
2017 年7月委托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 《临沂市兰山区捷林板材厂年产 1.3 万立 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7 年7月27 日取得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临沂市 兰山区捷林板材厂年产 1.3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环兰审【2018】
941 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682 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的要求,2018 年8月临沂市兰山区捷林板材厂委托山 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山东方信环境 检测有限公司派出专业的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结合现场勘察情况,根据《临沂市 兰山区捷林板材厂年产 1.3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 局"临沂市兰山区捷林板材厂年产 1.3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临环兰 审【2018】941 号) 、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技术规范,确定该项目验收范围为年产 1.3 万立方 米胶合板项目.
二、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 和《关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27 号),项目未发 生重大变更项目,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二)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热压、涂胶工序产生的甲醛和非甲烷总烃,砂光、锯边、拉丝工 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热载锅炉燃烧废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热压、涂胶工 序产生的甲醛和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 UV 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 H1 排放,2#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 1#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 H2 排放, 3#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脉 2#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 H3 排放,锯边、拉丝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脉 3#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排气 筒H4 排放,热载锅炉燃烧废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通过低碳燃烧器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 H5 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热压、 涂胶工序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甲醛和非甲烷总烃, 砂光、 锯边、 拉丝工序产生未被集气罩收集的颗粒物,以及厂界臭气浓度,甲醛、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通过 加强通风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采取车间密闭.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涂胶机、 热压机和预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 备,采取隔声、减震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四)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角料、 除尘设备产生的粉尘以及职工生活产生 的生活垃圾.产生的下角料、除尘设备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集中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 收集后集中处理. 本项目危险固废涂胶工序产生的废胶桶和废胶渣,热压工序产生的废导热油、设备维护产 生的废机油和废液压油以及光氧设备维护更换的废灯管、废光触媒棉.暂存于危废间,委托临 沂大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 《临沂市兰山区捷林板材厂年产 1.3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和检测报告表明,验收检测期间:
1、工况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运行正常,实际运行负荷分别达到设计生产负荷的 75%以上,符 合验收监测的条件,验收监测期间的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临沂市兰山区捷林板材厂年产 1.3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热压、涂胶工序 H1 排气筒 2#监测孔(出口)甲醛排放浓度为 3.22mg/m3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 9.31mg/m3 ;
2#砂光工序 H2 排气筒 4#监测孔(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 8.8mg/m3 ;
3#砂光工序 H3 排气筒 6#监测孔(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 9.0mg/m3 ;
锯边、拉丝工序 H4 排气筒 8#监测孔(出口)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 9.0mg/m3 ;
热载锅炉燃烧工序 H5 排气筒 9#监测孔(出口)二氧化硫折算 浓度为 26mg/m3 ,氮氧化物折算浓度为 86mg/m3 ,颗粒物折算浓度为 2.8mg/m3 ;
颗粒物排放满 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
2 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
甲醛 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人造板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甲醛≤5mg/m
3 ,非甲烷总烃≤50mg/m
3 ),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 制区标准及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3)超低排放第
2 号修改单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临沂市兰山区捷林板材厂年产 1.3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无组织甲醛最大值 为0.093mg/m3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 0.98mg/m3 ,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为 0.318mg/m3 , 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值为
19 无量纲,物质颗粒物、甲醛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316297-1996)表2东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恶臭需满足《恶臭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4554-93) 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临沂市兰山区捷林板材厂年产 1.3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的昼间 噪声最高值为 54.0dB(A),夜间噪声最高值为 48.7dB(A)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6、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所在地理区域无敏感保护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临沂市兰山区捷林板材厂年产 1.3 万力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环境污染防治和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可行, 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条件,厂区整改完成后,可通过验收.
六、整改要求和建议
1、加强管理,补充完善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外 排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2、制定环保管理专员,制定污染物检测计划,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开展定期监测.
3、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及时收集,导流槽做好防腐、防渗,完善标识、 标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好防雨、防遗失措施,对危险废物的 暂存和处置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
4、完善污染物排污口建设,及时封闭采样口,完善相关标识,建设永久性采样平台,倾 斜角度不大于
45 度,护栏高度不低于 1.1 米,平台面积不小于 1.5 平方米,平台距采样口 1.2-1.3 米.
5、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措施,完善雨污水分离系统.
6、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完善标识、标牌.
7、涂胶机集气罩软帘增加长度,确保废气收集效率;
锯边机上半边增加收尘罩,连接到 脉冲布袋除尘器.
8、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增高至
15 米. 验收组
2018 年10 月12 日 整改情况说明
1、加强管理,补充完善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外 排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已加强管理,补充完善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外排 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2、制定环保管理专员,制定污染物检测计划,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开展定期监测. 已制定环保管理专员,制定污染物检测计划,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开展定期监测.
3、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及时收集,导流槽做好防腐、防渗,完善标识、 标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好防雨、防遗失措施,对危险废物的 暂存和处置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
4、完善污染物排污口建设,及时封闭采样口,完善相关标识,建设永久性采样平台,倾 斜角度不大于
45 度,护栏高度不低于 1.1 米,平台面积不小于 1.5 平方米,平台距采样口 1.2-1.3 米.
5、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措施,完善雨污水分离系统. 已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措施,完善雨污水分离系统.
6、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完善标识、标牌.
7、涂胶机集气罩软帘增加长度,确保废气收集效率;
锯边机上半边增加收尘罩,连接到 脉冲布袋除尘器.
8、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增高至
15 米. 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已增高至
15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