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5-01-28 |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 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 司 )股票于
2017 年4月25日、26 日、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达到 20%,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本公司核实并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4月25日、26 日、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 《 上海证券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 重大调整,近期未有签订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等情形.
2、经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 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经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 事项.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股票 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 公司有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 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日报》 《 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公 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43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新宏泽 )股票 ( 证券简称:新 宏泽;
证券代码:002836)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 ( 分别为2017年4月25日、2017年4月26日和2017年4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