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5-01-29 |
查明, 浙江硒硒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原浙 江华歌华机电有限公司)未将相关账册、文书材料及财产等移交给管理人,现公司名下亦无任何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债务人浙江硒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浙江华歌华机电有限公司)无力清偿破产费用,亦无破产财产可供分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破产法》 第43 条、 第107 条之规定, 本院于2019 年5月13 日裁定宣告浙江硒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浙江华歌华机电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浙江硒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 浙江华歌华机电有限公司) 破产清 算程序. 磐安县人民法院 (2019) 浙1003 民初
881 号 夏建华: 本院受 理原告张忠明与被告夏建华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已审理 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3 民初881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 被告夏建华于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张忠明借款本金25000 元, 并支付利息(本金7000 元自
2016 年4月1日起,本 金3000 元自2016 年4月24 日起, 本金
3000 元自
2016 年5月9日起, 本金
10000 元自
2016 年6月15 日起, 均按月利率 2%计算 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
另本金
2000 元自2019 年2月19 日 起按年利率 6%计算 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
800 元, 减半收取
400 元, 公告费
400 元, 合计800 元, 由被告夏 建华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800 元 (款汇: 台州市 财政局, 开户银行: 台州市农行, 账号: 19-900001040000225 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 浙1003 民初
2497 号 葛余总: 本院受 理原告张君飞为与被告葛余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19) 浙1003 民初2497 号],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证据副本、 应诉通知 书、 举证通知书、 开 庭传票、 告知权利和 义务通知书、 风险提 示书、 廉政监督卡、 外网查询告知书、 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请求判令: 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
21975 元, 并支 付自2018 年3月27 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 同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经过六十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 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 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 后15 日和30 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9月3日9时00 分在本院 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 理.逾期将依法缺席 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2019)浙1003 民初 1816号 李伟斌: 本院受 理原告黄辉与被告李 伟斌为运输合同纠纷 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 院(2019) 浙1003 民初
1816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 被告李伟斌在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原告黄辉运费 125000元, 并赔偿利息 损失 (按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 基准利率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