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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 GN (Rev 2019/5)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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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更改私人系泊设备拥有人资料/ 更改预期使用系泊设备的船只资料通知书 MD
549 号表格填表须知 注意事项 1.
私人系泊设备("系泊设备")的拥有人须就已载于批予的允许敷设私人系泊设备 的任何资料变更,在十四天内提交更改私人系泊设备拥有人资料/ 更改预期使用系 泊设备的船只资料通知书(MD 549) ("更改资料书"). 2. 系泊设备的拥有人如有更改预期使用系泊设备的船只资料,必须确保该船只的最 大尺寸没有超出已批予的允许敷设私人系泊设备批准的最大尺寸,及须要提交一 份有效的船只运作牌照副本. 3. 拥有人须签署更改资料书并出示其身份证正本.如拥有人为一家公司,更改资料 书须盖上公司印章并由公司的获授权人士签署. 4. 拥有人如委托他人代办申请,须填妥更改资料书的丁部委托声明.受托人须出示 自己的身份证正本及拥有人的身份证认证副本. 5. 拥有人须按季分别在
1 月14 日、4 月14 日、7 月14 日和
10 月14 日或上述日期 之前预缴《船舶及港口管制规?》(第313 章,附属法? A)附表
13 所订明的费 用. 6. 拥有人须遵从更改资料书附页所?的条件. 所需文件 1. 填妥的更改资料书(MD 549);
2. 预期使用系泊设备的船只的有效运作牌照副本一份(如适用);
3. 拥有人的身份证/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的正本或其认证副本(如并非由拥 有人本人递交申请);
以及 4. 受托人身份证的正本(如适用). 递交更改资料书办法 填妥的更改资料书?同所需文件,须亲身、以邮寄或以电邮([email protected])方式 送达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
38 号海港政府大?
3 ?海事处私用系泡分组. 收集个人资?目的 1. 更改资料书内所报个人资?会供海事处管制有关私人系泊设备和船只之用,亦可能 转交其他部门/机构以供调查/检控之用. 2. 拥有人必须提供所需资?.请确保更改资料书内各部分均已填妥,且所填资?均正 确无误,以免延误审批工作,甚或丧失申请资格. 查阅个人资? 提交更改资料书后如欲?改或查阅个人资?,请?络私用系泡分组主管人员(电话号码:
2545 0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