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5-02-04 |
20 时54 分许,廖国衍操作吊臂,使其顺时针方向回转并伸展,吊臂接 近架空高压线导致电弧放电. 位于货车车板上拿着钢丝绳挂钩 (钢 丝绳已挂在吊车吊钩上)的莫武铭瞬间被电击倒下,随后从车板 右侧滚下至地面水沟旁. 路过人员立即拨打了 120, 随后
120 救护 车将莫武铭送至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随即马上转至佛山市 第一人民医院救治.
(二)事故直接原因 廖国衍在起吊作业过程中,操作吊臂接近架空高压电线,导 致电线对吊臂滑轮支架产生放电,致使在货车车板上手持挂钩的 莫武铭触电烧伤.
四、事故应急情况及善后处理
(一)事故救援过程 事故发生后,桂城安监局、平洲派出所、平胜社区工作人员 到场处理,要求吊车车主全力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积极配合 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佛山供电局迅速开展应急处 置,通过调整电网运行方式恢复线路供电.
(二)应急处置评估结论 事故发生后,区安监局启动应急响应,按规定程序上报.桂 城街道办事处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做好赔偿等善后协调工作,没 有发生次生灾害.
(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莫武铭被送至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随即 马上转至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莫武铭诊断结果是:1.特重 度、 特大面积全身多处电火花烧伤 70%, 其中Ⅲ°40%, 深Ⅱ°30%;
2.电损伤;
3.代谢性酸中毒;
4.低蛋白血症;
5.高钠血症;
6.高 氯血症;
7.失血性贫血.7 月13 日,莫武铭家属申请转院,莫武 铭于当天转至广西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治疗.目前廖运庭等 人垫付医疗费用.
五、有关企业及人员存在的问题
(一)廖国衍在作业过程中,操纵吊臂接近架空高压电线, 导致电线对吊臂滑轮支架产生放电.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1-2010) 第12.3 条、第15.3.3 条之规定.
(二)廖国衍、廖国驰、廖运庭未经县级以上的电力管理部 门批准,未采取安全措施,吊车擅自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 行起吊作业;
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未发放配备相应 的劳动防护用品;
作业现场未能根据危险因素设置相应的安全警 示标志.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三十二条、四十二条、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六、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一)廖国衍,建议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依法对其进行调查 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区安委办.
(二)廖国衍、廖国驰与廖运庭,建议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 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七、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本起事故教训是深刻的,要认真吸取此次事故的惨痛教训, 举一反三,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并督促各种起吊作业严格按 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在高压杆塔、架空电力线附近 要建立专项的建设和施工方案,督促施工人员根据施工环境和条 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具体采取如下防范 措施:
(一)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要积极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 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特点严格落实相关的安全生产措施, 举一反三,认真排查,督促员工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 行施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 违反操作规程的危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