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5-02-04 |
各区的政务处及各?政工务部门的公众谘询组都知道有这个组织.从他们陆续接获投诉来看,我认为无需作特别宣传.不过我会考虑这方面的意见.陈鉴泉议员问:主席先生,市政总署以往都向业主发出通知.业主?般都收取租户两至?个月按金.为什麽我们不向业主发出通知,以保证租户在搬迁前将那些危险招牌拆除??政工务司答( 译文):主席先生,我想陈鉴泉议员已大致讲述了建筑物条例执行处如何执行工作.?学学生辅导工作?学学生辅导工作?学学生辅导工作?学学生辅导工作?、范徐........